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
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226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包括煤气化、净化、甲醇合成、硫回收等工艺装置)、226万吨/年MTO装置(含OCC)、聚烯烃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5万吨/年聚乙烯装置、10万吨/年EVA/LDPE装置)。另外包括为工艺装置配套的空分装置和IGCC热电站,以及其它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区
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熙泰旗见酒店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筹备组
邮政编码:01032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30183937
电子邮箱:wangwb.zalh@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x4ttohREYcd3lpZJVkyEg?pwd=1234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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